Answer
先分清费用类别、收取主体和核对依据
| 费用类别 | 收取主体 | 应核对的依据 |
|---|---|---|
| 申请保全措施的申请费 | 人民法院,按法院通知的缴费渠道办理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法院缴费通知、缴费凭证;与案件受理费分开辨认,也不属于机构出函报价。 |
| 机构担保费用或保险保费 | 实际提供担保的机构;保险方案对应实际承保的保险人 | 机构书面报价、担保合同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收款信息及对应凭证;区分产品名称、责任、期限和交付文件。 |
| 委托服务费 | 实际受托提供约定服务的主体 | 委托合同、服务清单、付款与开票约定;明确材料整理、方案对接、流程协助哪些已包含、哪些另计。 |
| 按需发生的其他费用 | 实际提供相应事项的机构或服务方 | 例如纸质寄送或另行委托事项,逐项确认是否发生、是否已含及凭证;涉及依法应负担的诉讼相关费用,另按官方规则和法院要求核对。 |
上表是核对分类,不表示每项必收。要求报价方逐项标注“已含、另计或不适用”,把法院费用与商业报价分列。本页不展开法院申请费计算,也不提供机构统一收费表。
保险机构方案:保费、服务费与提交文件分别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七条规定,保险人通过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提供担保时,应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询价前核对承保主体、担保书格式及法院的具体提交要求,不能把仅拿到保单当作所需文件已齐备。
- 保费向谁支付:核对实际保险人、保险合同及保险人确认的缴费渠道,留存保费支付凭证、保单及对应票据。若存在代收安排,先核实授权和资金去向。
- 服务费向谁支付:如另行委托服务,列明受托主体、具体服务、单独金额和票据;不要把保费与服务费合成一项而不说明。
- 报价包含什么:确认是否含担保书出具、所需证明材料、税费及约定交付;改格式、延期、寄送等是否另计,应写进报价。
- 最终交付什么:核对法院要求的机构及主体证明、担保书、保险合同或保单等材料清单,明确电子或纸质形式、验真方式与提交节点。法院是否接受具体材料及机构能否承保,分别以法院要求和实际机构审核为准。
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围绕申请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安排担保,工程保证保险对应工程合同中的担保用途。询问“保险公司保全保函费率”时,应提供本案条件,不能套用工程投标、履约等保险保函的收费条件和文本。
可复制的诉讼保全保函询价资料清单
- 受理或拟申请法院:____;案件阶段(诉前/诉中等):____;已有案号及案件类型:____。
- 拟申请保全金额及币种:____;法院要求的担保金额、责任范围与期限:____;尚未明确的项目:____。
- 法院担保要求或通知:随附;接受的担保形式、机构或主体要求:____;指定格式及版本:随附。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____;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主体资料、代理或经办授权资料:按实际清单提供。
- 案件资料:起诉状或相关申请材料、保全申请书、案件证据、已掌握的财产信息或线索;已有裁定或法院补正通知:随附。
- 法院提交期限:____;希望交付日期:____;电子或纸质形式、提交平台及收件要求:____。
- 请分别列明机构担保费或保险保费、委托服务费、可能另计项目、含税总费用、付款节点、报价有效期及变更结算条件。
以上用于准备询价,具体审核材料以法院和实际机构清单为准。身份证件、案件证据及财产信息等敏感资料,请在确认接收方及用途后,通过双方约定的正式渠道提交。
收到书面报价后,怎样比较总费用
先把法院、案件阶段、保全金额、担保金额、责任期限、实际机构和最终格式对齐,再比较同等条件的费用。拟保全金额、担保金额和实际支付费用是不同概念,不能把其中一个直接当作另一个。
- 如报价使用费率,写清计费基数、周期、适用期限及最低收费条件,再确认最终金额;只有一个比例不足以判断总支出。
- 列明费用包含项、另计项及触发条件,确认税费、票据名称、开具主体、收款账户和付款节点。若另有保证金或其他增信安排,将资金占用与费用分列。
- 将实际机构名称、责任文本版本、交付文件、预计时间及补充审核条件写入确认材料;保存书面报价、合同和付款凭证。
修改、延期、撤回或未出函,怎样核对结算
| 发生变化 | 签约前应确认的结算事项 |
|---|---|
| 金额、主体或格式修改 | 原报价是否仍适用,需补充审核、批改或重新出具哪些文件,是否另计以及原费用如何处理。 |
| 担保期限延长或案件阶段变化 | 及时告知法院与机构要求,确认原责任覆盖范围、后续文件和追加费用;不要自行把法院保全期限等同于保险或担保责任期限。 |
| 撤回办理、撤回申请或法院未接受材料 | 分别确认已完成服务、担保或保险责任状态、终止所需证明和可结算项目;不同情形不能一概按同一退款方式处理。 |
| 机构审核未通过或尚未出函 | 核实是否已承保或责任已开始、是否已发生约定服务及成本,按合同与适用规则逐项处理,未出函不直接等于全部费用可退。 |
法院申请费的退费问题向法院按相关规则核对,机构担保费用或保费与委托服务费分别向对应主体核对,不能用商业合同中的退费约定代替法院退费规则。
带清单进入办理,或查看其他费用说明
金沐保函可协助梳理询价条件、对接机构方案和跟进流程。准备法院要求及询价清单后,可从诉讼保全办理入口核对材料和步骤;具体案件的保全申请与法律判断应向承办法院或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确认,机构审核及法院接受结果不以咨询报价代替。
参考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发布机构: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刊载
核对申请保全措施的申请费与法院诉讼费用凭证规则,重点为第六条、第十条、第五十二条;本页不展开金额计算。
https://www.court.gov.cn/jianshe/xiangqing/5092.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见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修改决定所附修正文本;核对申请材料及第七条保险人出具担保书的要求,不据此承诺具体机构或材料获法院接受。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661.html